根据教学计划,我院教育类本、专科学生将进行为期8 周的毕业实习。时间从2016年9 月5日??2016年11 月5日。其中第一周以见习为主,最后半周做好实习结束的交接工作。
(一)实习目的
-
树立为中小学教育事业服务的思想;
-
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学生的思想情感;
-
检验所学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
通过实践锻炼和提高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能力。
(二) 实习内容及要求
1、班主任及团队工作:每个实习生至少要负责一周班主任工作,组织一次主题班、团、队会活动。要求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出书面计划,开展活动,并进行工作总结、分析。
2、个别教育工作:每个实习生要进行学术的个别教育工作,完成一份个案分析报告。
3、教学工作:每个实习生听课节时不少于 40节课时记录;上课节数不少于8节课时,且有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相应教学设计(教案)记录。
4、实习后,完成《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实习手册》记录、签字、盖章;并带回,交给课程教师,汇总评分。
5、实习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定)
(1)由课程教师汇总评定成绩。
(2)成绩的组成:实习单位评定的成绩占80%(集中实习的学生带队教师的评定占20%);实习资料完成情况占20%;实习成绩将进入学籍档案。资料归档。
(三)实习的组织要求
1、实习的领导:学院分管院长、实践办、教务办、小教系的主任、课程群主组成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制定实习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2、实习的实施:顶岗实习、海外实习和集中实习由实践办,教务办,小教系统一实施;分散实习由小教系的课程教师指导,教务办、实践办督促实施。
3、实习的指导:主要由各实习学校领导、指导教师组成;带队、课程教师协助。
4、在实习期间,小教系、课程群须派教师到小学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和听课指导等,并做好记录,填写《指导教师手册》交实践办备案。
(四)对实习生的要求
1、严格按照实习内容和时间要求进行实习,不得随意改变。
2、服从实习学校安排,尊重实习学校的教职工,爱护学生。
3、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擅自离开实习学校。有事必须先向实习学校请假,办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否则以旷课处理,并根据情况在实习成绩中扣分,严重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教案、教学设计必须交指导教师先审阅,每节课前必须进行试讲,接受指导教师听课指导,课后书面小结反思。
5、班主任计划、班队活动设计、个别教案须请指导教师审阅,经认可签字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实施。
6、热爱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严格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及相关学籍管理要求。
7、增强安全意识,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未经实习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组织学生的任何活动。同时必须注意个人安全(交通、财产)等。
8、实习期间不得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须全身心投入实习。
9、《实习鉴定表》先由本人认真填写完相关内容,然后将表交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鉴定、签字和盖章,由实习学校统一封装后,自己带回交给课程教师。集中实习的交带队教师,再由带队教师交给课程教师,评阅。最后由实践办存档备案。
10、实习生9月5日前,必须返校报到缴费、注册,11月5日结束实习;11月8日上课。不按时返校报到的同学,按照《成都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报到注册、行课的相关条款处理。
11、实习生不得擅自提前实习,也不得擅自提前结束或延长实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报告所在系领导,并报学院实践办研究决定。
(五)对实习学校的希望
1、请根据我院的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实习指导工作,完成实习计划。
2、请实习学校根据情况解决实习生的住宿、工作餐、办公室等生活问题。
3、请合理安排指导教师,并按照以上要求严格管理学生。
4、请指导教师审阅实习生的教学设计、教案,认可后签字,并听实习生的试讲,正式上课。
5、请指导教师审阅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计划、团队主题班会设计、个别教育方案,认可后签字,交实习生执行并予以指导。
6、实习生的实习成绩(百分制)由指导教师和学校评定,并填入实习总结鉴定表,不单独通知学生、实习学校盖章并统一封装后,由实习生带回学校。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