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对各年级、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8日,若有不符合认定程序、认定材料弄虚作假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师范学院学工办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28-88423065
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表.xls
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