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成都大学师范学院走读学生的生命、财产、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增强学生安全责任感,特制定本安全告知书。
1、走读生必须按照成都大学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走读手续并备案。需要家长同意并签订安全保证书,承诺走读期间将提醒孩子提高安全意识,走读期间学生交通、财产、饮食、人生等方面一切安全问题和法律责任均由学生本人全部承担。
2、走读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所在社区或街道的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3、走读学生务必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注意人生、财产、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警惕传销陷阱。走读期间,在外住宿学生,学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和法律责任均由学生本人全部承担。
4、主动与班主任和同学保持联系,随时报告个人情况,遇到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国家相关机构联系或求助。
5、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不旷课、迟到、早退,因病、请假需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提前征求班主任意见,批准后方填写假条方可离开,返回后及时找班主任销假。自觉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教学、实践及学生活动,积极承担安排的各项工作。
6、在外住宿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租住正规、安全的住房,并将详细地址以及紧急联系人信息告知家长、班主任、同学等。如果住宿地点发生变化要及时到学工办分管宿舍工作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处报备。随时向班主任汇报情况,注意与班主任、同学经常联系。
本告知书最终解释权归师范学院学工办
师范学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