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分党委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分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第54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党员教育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并重,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着力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召开。
二、培训时间
时间:2019年4月1日—5月30日
三、培训内容和考核办法
(一)培训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除专题学习外,均须参加网络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拟利用“易班”网络平台开展,相关学习要求另行通知。党员网络学习利用“成大先锋”网络平台开展。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总学时应不少于18学时,本期培训班专题讲座为4次(专题一、二、三、四)。除专题讲座外,重点结合本学期培训总体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学员论坛、分组讨论和实践活动等。
2.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学员,原则上在本学期之前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培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期发展党员人数的1.2倍。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为3次(专题六、七、八)其余可安排红色观影、实践参观、分组讨论、学员讲坛等。
3.党员教育。按照《成都市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和成都大学党校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党员参加“成大先锋”学习教育,并完成至少52学时的课程学习(含线下学习)。预备党员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学习。针对毕业生党员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强化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引导毕业生党员在论文答辩、就业及文明离校等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专题教育。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党员教育均须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改革开放教育。专题教育的组织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办法
1. 入党积极分子:闭卷考试;
2. 发展对象:闭卷考试+平时成绩+面谈。
3.党员的考核,按照《成都市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按《师范学院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学习管理办法》从参加过入党启蒙教育的团员中推荐优秀人员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支部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二)。并于2019年3月26日将名单报到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联系QQ: 2537541693)
2.参加过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包括第52期之前)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报名参加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联系QQ: 2537541693)
3.所有学生党员均参加党员继续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试行)20190322.doc
师范学院五十四期党校推荐人数.xlsx
附件1:师范学院五十四期党校推荐人数.xlsx (11.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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