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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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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改革和发展,根据文件,我制定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一、实行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二、院务公开的原则

2、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真实性是公开的关键,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应对所提供的校务公开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校务公开工作档案,以备核查,对弄虚作假者应严肃处理,直至绳之以纪律。

4、要保证公开的民主性。公开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托教代会和工会有组织地进行,公开必须有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确保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6、要保证公开的连续性。公开要有计划性,保持连续性,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

8、公开应遵守保密规定。凡是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不得泄密。上级对传达内容、范围和时间有明确要求的问题必须按上级规定执行;对涉及学校稳定,比如酝酿研究过程中的干部人事安排,或一旦透露可能影响学校重大利益的不宜公开或不到公开时间的,不得公开。

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务向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院中长期,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等;

3、学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设置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5、重大维修项目方案的招标情况,大型设备和大宗物品采购方案和实施情况;

7、教职工购房补贴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以及与教职工的其他福利和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910、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

12、院1314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一) 教代会

(二) 其他形式

2、通过各种文件、公告、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公开务。

4 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刘先强

杨蜀冀组  员:  朱素蓉黄  曦 

范  勇    

 学前教育学院

2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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