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党群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正文
成都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会议规则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查看:
  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管理有关工作运行机制,促进院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学院及下属系科各项党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政联席扩大会是指学院二级单位、部门中有明确的党政工作职能及相应科级岗位,由这些党政科级岗位成员所组成的领导机构。
二、各系科主任全面负责本系科工作。系科成员根据岗位职责既分工又协作,保证本系科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为学院的决策机构。学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的成员为院领导、系科主任、工会主席,必要时可由院领导商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为: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向上级组织推荐有关干部人选及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学院的年度经费预算、收入和分配的方案;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的规章制度建设;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调配;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年度考核及师生员工的奖惩;招生、就业以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社会服务或对外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其他需要由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会前应充分酝酿,不搞临时动议。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作出的决定,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干部选拔推荐、人事调整、奖惩等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如遇严重分歧的事项,则不宜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再行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分管校领导。
六、党政联席扩大会议每月应召开1-2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七、院领导召集主持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相关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
八、本规则由院办负责解释。
九、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成都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2010年6月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