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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级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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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领域负责人、2024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校内导师:

教育实习是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中的核心实践环节,是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及教育研究能力的关键途径。为严格落实《成都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方案(修订)》要求,规范有序推进2024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与培养目标达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4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中,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5个专业领域的全体在读研究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等特殊情况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26年3月9日—2026年7月3日(共计17周,含实习准备周与总结周)。实习期间节假日安排严格遵循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若需调休或请假,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实习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各专业领域负责人、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

主要职责:

制定全院统一的教育实习计划与实施细则;

统筹协调实习单位资源,完成实习人员合理分配;

组织开展实习动员、政策解读及实习前培训;

全程监督实习过程,处理实习期间突发问题;

牵头开展实习成绩考核、优秀评选及工作总结。

各专业领域同步成立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由领域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该领域校内、外导师代表,负责落实分领域实习方案、过程指导、阶段性考核等具体工作。

四、实习相关要求

(一)实习准备

2026年3月9日-3月13日为教育实习准备周,具体内容包括:

1.方案制定与人员分配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牵头统筹,各领域负责人于2026年3月5日前完成分领域实习方案(修订教育实习手册,明确实习任务、能力目标、考核标准),并于3月8日前将最终确定的教育实习手册、实习单位分配名单(含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实习岗位)报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确保每名研究生实习单位、岗位清晰明确。

2.动员与培训

学院组织全院统一的实习动员会,解读实习总体要求、纪律规范、安全注意事项;

各领域组织分领域实习方案解读会,重点讲解本领域教育实习大纲、任务清单、考核细则及教育实习手册填写规范等;

所有研究生必须全程参加上述两场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所在领域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补学相关内容并提交学习心得;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补学不合格者,实习成绩直接降等。

3.材料准备

(1)公函准备。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负责收集实习单位信息,于3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教育实习公函,研究生需在实习首日提交至实习单位对接人;

(2)个人材料。每名研究生须按实习单位要求,提前准备好健康证(幼儿园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单位要求)等必备材料,若因材料缺失影响实习开展,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实习单位落实

按照全国教指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023年8月修订)的要求,教育实习原则上采用集中实习模式,不允许研究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按领域相对集中在学院教育硕士实践基地或校外实践导师所在单位。由各领域负责人根据实践基地接纳能力、研究生专业方向统筹分配实习研究生;确需安排在校外实践导师所在单位实习的,由研究生校内导师于2026年3月6日前与实习单位完成正式对接,明确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及实习任务,经领域负责人审核、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特殊情况处理:若实习单位因不可抗力无法接收实习生,由所在领域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协调更换实习单位,并及时报备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实习过程指导与管理

1.研究生实习要求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调岗;

按照所在领域教育实习大纲要求,完成课堂教学(或教育活动组织)、班级管理、班团队活动组织、家长工作、教研活动参与等实习任务;

如实、详细填写《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手册》,每周需记录实习心得、问题反思及改进措施,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每周签字确认;

实习期间若需请假,1-3天(含)需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校内导师同意,报领域负责人备案;3天以上需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实习单位、校内导师、领域负责人、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逐级审批,请假累计时长不得超过实习总时长的30%,否则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2.校内导师指导职责

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须全程跟踪指导研究生实习工作,每月至少1次赴实习单位进行实地指导(需留存指导记录、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或通过线上会议、视频通话等形式开展实时指导。

每两周组织所带研究生开展1次实习研讨,针对教学方法、班级管理、研究数据收集等问题进行集中交流。

及时处理研究生实习期间反馈的困难与问题,若遇重大突发情况,须在24小时内上报领域负责人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指导小组监督

各领域实习工作指导小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实习抽查(实地抽查或电话回访)。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本领域实习生总数的30%,重点核查实习任务完成情况、教育实习手册填写质量及实习单位评价,形成抽查记录,作为研究生实习阶段性考核依据。

(四)实习总结阶段

2026年6月22日-7月3日为实习总结阶段,每位研究生针对自己的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并参加各领域组织的实习工作总结会。

1.个人总结

每名研究生需全面梳理实习期间的教学实践、班级管理、研究进展等情况,撰写实习总结报告,重点突出收获、反思及改进方向。

2.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

所有材料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提交

(2)提交内容

①《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手册》,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实习单位盖章确认;

②实习上课(或组织教育活动)视频:时长不少于15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需完整呈现1节课(或1次教育活动)的核心环节,视频命名格式为“领域-姓名-实习单位-课程名称”;

③实习汇报PPT:内容需包含实习基本情况、核心成果(含教学案例、研究数据)、问题反思等,附实习代表性照片(如课堂教学、教研活动、班级管理场景),PPT命名格式同视频。

(3)提交方式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手册》纸质版提交至所在领域负责人,由领域负责人组织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评定成绩后提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

视频及PPT以班级为单位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领域2024级教育实习总结材料”),由学习委员统一提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总结会议

各领域于2026年7月1日-3日期间组织实习工作总结会,每名研究生需进行现场汇报,由领域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进行点评打分,总结会需留存签到表、汇报记录及现场照片。

(五)其他补充要求

1.实习通讯稿

每个实习单位需由实习生代表撰写至少1篇实习通讯稿(不少于800字,附3-5张高清照片),反映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及实习生精神风貌,于2026年5月30日前提交至所在领域负责人,由领域负责人择优推荐至学院官网发布。

2.学位论文相关

实习期间需同步推进学位论文工作,完成数据收集、文献梳理、研究框架完善等核心任务,每周利用1天返校时间(具体时间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并报实习单位备案),向导师汇报论文研究进展,听取指导意见并做好记录。

3.安全与纪律

研究生需强化安全意识,注意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安全,遵守实习单位安全防控、保密等相关规定,严禁从事与实习无关的违规违法活动;

若出现擅自离岗、旷工、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同时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4.优秀评选

各领域根据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意见(占比40%)、实习手册完成质量(占比20%)、总结汇报表现(占比20%)、阶段性考核结果(占比20%),评选教育实习优秀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本领域实习生总数的25%;

优秀个人需提交《教育实习优秀个人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经领域审核、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颁发荣誉证书。

5.研习报告与学术分享

每名研究生需在实习期间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研习报告,聚焦实习中遇到的具体教育教学问题,结合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同时需形成学位论文阶段性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

各领域择优推选教育研习报告及阶段性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参加学院学术活动月研究生论坛进行专题分享。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2026年1月20日

一审:钟点

二审:李建波

三审:蒲永明

编辑: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