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处《关于2021年上半年硕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5月6日之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及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2.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盲审评阅环节;3.所有费用均已缴清,无其他不良记录;4.经导师同意。
(二)材料提交与报送
5月6日上午10:00前,研究生须将电子版论文终稿(PDF版)、答辩PPT、成都大学硕士学位学位申请书(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2)发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5月6日下午,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各答辩组的论文终稿电子版、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PPT等答辩材料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同时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答辩日程安排》(附件3)报研究生处。
二、答辩时间及流程
(一)答辩时间
师范学院2021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定在2021年5月8日,小学教育专业答辩时间为上午8:40-12:00,学前教育专业为下午13:30-17:30。
(二)答辩流程
1.开场阶段:答辩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2.答辩阶段:研究生依次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学位论文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每位成员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总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研究生根据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休会:所有研究生答辩完成后,研究生及旁听人员暂时离会。答辩秘书宣读学位论文评阅评语;答辩委员会讨论、对论文做出评议,并就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同时形成答辩决议,签署决议书;
4.复会:研究生回到会议现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评议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三、答辩分组
本次答辩分为小学教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两个批次,分组同时进行。
专业 |
组别 |
答辩学生 |
答辩委员会成员 |
答辩委员会主席 |
答辩秘书 |
小学教育 |
1 |
李芳、谢欣芮、张倩、苏琳、马筱旭、刘梦、王艳 |
卢德生、吴璀、陈大伟、范崇高、黄媛媛 |
卢德生 |
林子 |
小学教育 |
2 |
赵雪琴、杨琪、唐海康、钟芽、钟雪、田星、程利 |
唐安奎、汪翼、姚便芳、黎昌友、黄云峰 |
唐安奎 |
常怡 |
学前教育 |
1 |
白玉婷、谢洛如、周颖、王洁、石礼敏、黄春源、曹颖 |
杨晓萍、刘敏、李敏、王钢、孙钠 |
杨晓萍 |
林子 |
学前教育 |
2 |
苗露、蒋林芩、史淑慧、赵芮、唐子涵、韩爽、吴刘集 |
魏勇刚、何叶、王德林、蒲永明、田涛 |
魏勇刚 |
常怡 |
学前教育 |
3 |
白维、罗梦欣、宿凯娟、王娅力、胡昆、古莉莎、白婷婷、詹晓冉 |
彭俊英、赵敏、 邓泽军、黄旭、彭欧 |
彭俊英 |
钟点 |
注:分组原则依据学位申请者的导师不担任其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第1组答辩地点08801,第2组答辩地点08507,第3组答辩地点08207。
四、答辩后续安排
1.答辩结束后3日内,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答辩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处;
2.答辩通过后,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合格,在5月11日前将修改无误的论文(word及pdf两种格式,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_二级学科/专业领域_导师)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备案表》(附件4)提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5月15日前向学校研究生处培养科提交《成都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成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答辩时着装正式、整洁、得体,态度端正,自备纸笔以便做好记录;答辩PPT使用学院提供的统一模板;
2.答辩学生于答辩时间开始前20分钟到达答辩现场,将电子演示文稿(PPT格式)拷贝到专用电脑上,将5份纸质版论文交给组内答辩秘书;
3.答辩秘书应准备好答辩委员聘书、海报、答辩记录表、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签到表等材料,并在答辩过程中有视频或照片等电子过程记录材料;
4.答辩成绩按优、良、通过或不通过进行评定。对硕士学位论文特别出色、答辩十分完美的可给予优秀,作为校内优秀论文评选的参考。对是否建议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由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以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者需在5月11日前填写《研究生延长学习或学位论文答辩年限申请表》(附件6)并提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