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目前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14周结束后,学生将离校。15周(含)以后的课程将采取线上教学+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期的教学进程安排、出卷通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学进程安排:
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的安排,14周以前结束的考试课程,原则上学院统一安排时间集中考试(目前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已对各门课程考试时间进行统计,暂定于11——14周周二下午进行统一考试,学院将统筹安排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考查课程随堂考试或考查
二、 出卷安排:
为了不影响制卷工作,保证期末考试有序推进,请担任本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本学期要进行线下统一考试的老师们,高度重视,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一) 提交时间和内容
1.时间:第10周周二前(2023年4月18日前);
2.提交材料:试卷A卷、B卷及A、B卷参考答案、试卷审核表(专业认证版)(将试卷提交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考试课程无试卷考核申请表(认证版)(以上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交予班级所在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再提交到教务办。
(二)具体考核方式
1.考试课程
考试课程一般采用试卷考试,教师需准备两套难度相同的A/B试卷(A/B试卷重复率不能超过20%),(同一课程近三年内试题的雷同率不超过20%)。如果考试课程不使用试卷考试,应提交《师范学院考试科目无试卷考核申请表——认证版》,经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同意后,到教务办单独登记。
2.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使用试卷考试,要求与考试课程一样。学院不再统一集中安排,全部在18周前完成考试,请老师自行安排考试,如需印制试卷,请至少提前一周将需要印制的试卷交到教务办并登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老师等信息,备案备查。
(2)考查课程(包括实践类课程)可不使用试卷考试,按照学院要求应填写《师范学院考查科目无试卷考核申请表——认证版》。注意,如果考核形式为集中考核形式,应领取考场登记表和学生签到表,以便归档时使用。
注意:以非试卷形式进行的课程考核试题采用试卷模板二格式(附件11)、学生答题采用统一规格的答题纸(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一)同一专业年级且同一课程代码下的课程,考试或考查内容必须一致。(其中用试题的课程统一出一套试卷,无试卷考核课程考核内容保持一致。)
(二)出题、制卷时应采用标准试题纸,试卷上注明“开卷”、“闭卷”,完整填写班级名称。
(三)学生成绩包含平时成绩(不低于40%)+期末成绩(不高于60%)=总评成绩。如果有实验内容,实验内容必须占总评成绩一部分,各部分比例参考权重为:平时成绩(15%)+实验成绩(25%)+期末成绩(60%)=总评成绩。平时成绩考核要素包括:考勤、作业、随堂测验、课程讨论等,平时成绩考核需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附件4)。上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适当调整该比例权重,并报系部主任审批备案。
(四)学生日常考核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取消该生当前学期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成绩以0分记。
1.未经批准累计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2.病假、事假学时数达到或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
3.未完成的作业量达到或超过该课程教师布置作业量的三分之一或未完成实验报告等实践环节作业一次及以上;
4.在实践教学环节因学生个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
5.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超过规定比例。
(请老师将学生名单同时报学工办和教务办)
(五)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在安排考试前将规定允许查看的书籍和资料(经课程群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办备案。
(六)考试命题应该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要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课程考核工作重点突出专业认证的要求,课程考核内容以知识体系为中心转到能力达成为目标,考核考试方案要明确支撑课程大纲中课程目标的达成,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师范学院教务办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