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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刊登我院教师学术成果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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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学前教育周刊2016年10月23日头版头条刊登我院李敏副教授和刘先强教授的文章??《幼儿教师应成为“生命之师”》。文章认为,幼儿教师应当成为“生命之师”,而所谓“生命之师”,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教师在对待受教育者时,能不断地将自身的实践行动放在生命价值的光辉下审视,并基于审视的结论而对实践行动予以优化调整,始终关注儿童生命的有限性(进而对儿童权利予以优先考虑)、生命的生成性(对互动关系的积极支持)、生命的完整性(对人格等各个因素的充分尊重)、生命的场域性(对教育情境的多元建构)。其二是指教师自身能够通过不断的反思、总结,实现对自身价值的认同,实现人生意义的升华。“生命之师”的突出行为特征就是反思和实践的交叠,或称“反思性实践”。对实践的反思是“专家型”教师的应有之义。否则,尽管从业时间再长,经历再丰富,也只能是“教书匠”。幼儿教师的工作并非按照固定指令进行操作,因为教育活动或者说教育生活是灵动的、真实的、情境化的。作为“生命之师”的幼儿教师不仅仅在于其掌握了一整套个性化的教育教学策略和技巧,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拥有一套完整的个人教育哲学。对于教育观和儿童观等根本性问题,有明确清晰的回答和信念,并能够使得这些理念得到实际操作策略和技巧的支持。倡导“生命之师”,是要倡导教育对于人性和生命的关怀,倡导对教育核心价值的回归。落实到教师培养上,应当通过优化课程资源配置、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开放培养过程、创新学习方式,建构前后贯通的教师教育共同体等,最终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链接:中国教育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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