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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校级奖学金、 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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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和奖励在2021—2022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本专科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用于奖励2021-2022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2级新生除外)。

二、本专科校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参评学年成绩排名30%(专业班级),且参评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和任何处分,素拓满4分

2.名额分配

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3.时间进度

学校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时间安排(见附件2)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17119

班级请于11月9下午5点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填写《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出来交给雷老师(8203)并签字

三、本专科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参评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和任何处分,素拓满4分

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请参照《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分细则》(见附件)提交材料

(二)名额分配

校级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先进班集体学院名额为6个。

(三)时间进度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17119

班级请于11月9下午5点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填写《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出来交给雷老师(8203)并签字

四、校级荣誉称号评选

本专科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十佳大学生将在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中进行推荐,十佳班集体将在先进班集体中进行推荐。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8423065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好、优干名额分配:


奖学金名额分配:






都大学师范学院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7日


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