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1—2022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本专科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用于奖励2021-2022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2级新生除外)。
二、本专科校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参评学年成绩排名30%(专业班级),且参评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和任何处分,素拓满4分。
2.名额分配
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3.时间进度
学校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时间安排(见附件2)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1月7日—11月9日
各班级请于11月9日下午5点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填写《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出来交给雷老师(8203)并签字。
三、本专科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参评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和任何处分,素拓满4分。
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请参照《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分细则》(见附件)提交材料
(二)名额分配
校级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先进班集体学院名额为6个。
(三)时间进度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1月7日—11月9日
各班级请于11月9日下午5点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填写《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出来交给雷老师(8203)并签字。
四、校级荣誉称号评选
本专科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十佳大学生将在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中进行推荐,十佳班集体将在先进班集体中进行推荐。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8423065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好、优干名额分配:
奖学金名额分配: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