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卡积分考核表(2024版)
项目 |
学习及获奖情况 |
小计分数 |
加分项名称 |
科研创新活动 |
发明及自主创新设计:取得专利,由学生提供专利证书加4分;具有显著创新性,由学生提交创新作品(设计、创意、论文、报告、模型、规划、软件等)加2分。(各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认定)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较好完成承担任务加2分。(由学生提供课题立项证明及教师评价意见) 参与大学生科研项目并结题:省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加3分,省级以上课题参加人、校级课题主持人加2分;校级课题参加人加1分。(由团委、科技处提供证明材料) 参与并完成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负责人:校级立项加1分,结题加1分;省级立项加2分,结题加2分;国家级立项加3分,结题加3分。 成员:校级立项0.2,结题0.5;省级立项加0.4分,结题加0.8分;国家级立项加0.6分,结题加1.2分。(由学生提供项目立项和结题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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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
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一等奖(金奖)加4分,二等奖(银奖)加3.5分,三等奖(铜奖)加3分,优胜奖加1分。 获省市级学科竞赛奖励:一等奖(金奖)加3分,二等奖(银奖)加2分,三等奖(铜奖)加1.5分,优胜奖加0.5分。 获校级学科竞赛奖励: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由学生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协会方面:校级协会比赛按院级进行加分,省级协会举办的比赛按照省级比赛对应加分,市级协会举办的比赛按市级比赛进行对应加分(课外文体比赛同理)(协会为国家信用网公布的一级协会) 符合申请要求的竞赛,参见附件(课外文体比赛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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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与专利 |
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加4分,第二作者及以下加3分。 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或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作品: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及以下加2分。 获得专利: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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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规划、求职类活动及比赛 |
生涯规划、职业发展、求职类讲座或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参加一次并提交800字报告1篇加0.5分(此项最多1分)(以职业素养卡片盖章个数或签到表为依据)(此项不与其他讲座项累计计算) 生涯规划比赛、模拟求职比赛:参加院级一次加0.5分,获奖额外加分(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优秀奖加0.1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此项最多3分)(此项不与其他比赛项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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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文体活动 |
获国家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1分。 获省市级奖励: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1分。 获校级奖励: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1分。 获院级奖励: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1分。 参与校运动队训练:表现优异加0.5分每队。(由体育学院提供名单,此项最多计2分) 社团骨干成员:表现优异加0.5分。(由团委提供名单) 其他由学生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每项加0.5分。(此项最多计2分) 每月绿色周二查寝人员可凭名单算院级文体二等奖加0.3 特等奖按一等奖进行加分 没有明确等级划定的比赛奖项按院级/校级三等奖进行加分(如:好图片奖,,优秀笔记奖等等) 网络知识竞赛每月最多提交一次,全年不超过10次,累计总共不超过1分,一次只加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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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与服务 |
获国家级表彰:个人获奖加3分,集体获奖加2分。 获省级表彰:个人获奖加2分,集体获奖加1分。 获校级表彰:个人获奖加1分,集体获奖加0.5分。 参与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获得志愿者证加1分。 其他由学生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每项加0.5分。(此项最多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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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阅读与讲座 |
课外阅读:撰写不少于800字的读书(观后)报告加0.5分每篇。(由学生提供已认证读书(观后)报告,此项最多计2分) 听学术报告与讲座:凭讲座通知安排和撰写不少于800字与报告相关的评论材料加0.5分每次。(由学生提供通知安排和相关评论材料,此项最多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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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考证 |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425分及以上加2分,四级425分及以上加1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证书加1分,取得一级证书加0.5分。 其余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参考附件2职业技能项):每个证书0.5分(教师资格证单列加1分)。(由学生提供相关材料,此项最多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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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分 |
学院重大集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加0.5至1分。(由负责老师提供名单) 大学生自主创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加2分。(由学生提供法人为本人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学生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股东为本人的截图打印资料,且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 (此项最多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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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卡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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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审核 |
团支书审核签字: 班主任审核签字: |
注意事项:
1、素质拓展总分达到4分及以上才有资格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奖,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以上所有项目的认定时间范围必须是参评年度(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发生的。
3、所有支撑材料均由学生本人提供。
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4年版)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加 分 细 则 |
小计分数 |
加分项 |
德育素质 (此项最多可记10分) |
生活观念 |
院级书香寝室0.5分/次;校级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0.5分/次;校级十佳文明寝室十佳特色寝室1分/次。 (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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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观念 |
校级集体荣誉0.5分/人;校级十佳荣誉1分/人;区市级集体荣誉1.5分/人;省级集体荣誉2分/人;国家级集体荣誉3分/人。(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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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素养 |
通报批评:-0.5分/次(院级);-1分/次(校级) 校级处分:警告-2分,严重警告-4分,记过-6分,留校察看-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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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修养 |
个人荣誉:院级荣誉0.3分;校级荣誉0.5分;区市级荣誉1分;省级荣誉2分;国家级荣誉3分。(可以累加。上一学年评的奖学金证书不能加分,但上一学年所获优干、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证书可以加分。) 青年大学习:个人学习情况,-0.3分/期; 志愿四川:个人服务时长,1-8月达到20小时加0.5,10小时加0.3(五四评优20小时为基础条件)(每学年最后一次审核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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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育素质 (60分) |
学习成绩 |
学年加权平均成绩的60%。(以学院教务办在教务系统转出的除全校任选课、形势与政策、体育、教育实习、素质学分成绩外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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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性素质 (此项最多可记30分) |
组织管理能力 |
校院级干部、党支部支委、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1.0分;班级其他干部、党小组组长以及校、院级干事加0.5分;五星级社团会长加1.0分;四星级社团会长加0.5分;三星及以下社团会长加0.3分(可以累加一次,最高不超过2分。学院开会未到扣0.05/次、纪律委员所交考勤表与教师抽查不一致扣0.0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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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
普通话通过二级甲等者加0.5分;一级乙等者加1分;一级甲等者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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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技能 |
通过计算机一级加1分;二级加1.5分;三级加2分;(可以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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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技能 |
英语通过四级(≧425分)加1,六级(≧425)加2分,口试加0.5分; 雅思≧6.0分,托福≧60分,GRE≧310分,GMAT≧630分,德福≧3级,法语通过四级,日语通过N1级,其他小语种达到申请学校水平,剑桥商务英语(BEC)中级及以上,全国翻译资格考试(CATTI)过三级,都加2分。(可以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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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 |
生涯规划比赛、模拟求职比赛:获奖参照学科竞赛类奖励加分 取得以下国家或行业认定的技能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导游证、专业技能过级证书、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券从业资格证、专业人才技能证书等加2分。(可以累加。大四可以提供成绩证明材料加分) 驾照加1分 获得志愿者证加1分(志愿四川:满40h证明,每学年最后一次审核该项,大学生涯只可加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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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奖励 |
院级比赛(竞赛):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1分; 文体类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 校级比赛(竞赛):学科类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2分 文体类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1分 市级比赛(竞赛):学科类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3分 文体类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2分 省级比赛(竞赛):学科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5分。 文体类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3分 国家级比赛(竞赛):学科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或参与奖1分。 文体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或参与奖0.5分。 (1)教育部比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等,获特等(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3分。 (2)省教育厅比赛:四川省师范生技能大赛、四川省大学生英语挑战赛,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等,获特等(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1分。 备注:可以累加,但同一个项目的竞赛以最高级别为准。 协会方面:校级协会比赛按院级进行加分,省级协会举办的比赛按照省级比赛对应加分,市级协会举办的比赛按市级比赛进行对应加分(协会为国家信用网公布的一级协会) 符合申请要求的竞赛,参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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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创新能力 |
在国家公开刊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上发表学术文章,独著的学术文章一般刊物加2分,核心刊物加10分,合著第一作者按70%计分,第二作者按30%计分;出版教材和专著独著加20分,合著第一作者按70%计分,第二作者按30%计分;(以北大、南大核心目录为准) 获得专利:加3分 创新性实验计划、创新创业项目: 项目负责人加分: 立项:校级0.5分;省级1.5分;国家级3.0分。 结题:校级1.0分;省级3.0分;国家级5.0分。 项目成员加分: 立项:校级0.1分;省级0.5分;国家级1.0分。 结题:校级0.2分;省级0.8分;国家级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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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总分 |
德育素质( )分+智育素质( )分+发展性素质( )分=( )分 |
班级审核 |
团支书审核签字: 班主任审核签字: |
注意事项:
1、素质拓展总分达到4分及以上才有资格参加各级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2、以上所有项目的认定时间范围必须是参评学年度(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发生的;
3、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中不包含全校任意选修课、形势与政策、体育、教育实习、素质学分等成绩;
4、其它课程的换算方法:优:95,良:85,中:75,合格:65,补考合格:65;
5、提供相关的加分项的证明材料;
6、社团相关一切证明及获奖均不能加分。
7、个人或集体荣誉级别认定:
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是指区、市、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党委组织部、共青团等组织的表彰奖励。
校级表彰奖励划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校团委开展的五四表彰、“雄辩杯”辩论赛、“科创杯”、“开拓杯”活动奖项;第二档为学校职能部门(如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体委)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
院级就是除校级两档外的各学院、部门开展的表彰奖励。
8、网络知识竞赛每月最多提交一次,全年不超过10次,累计总共不超过1分,一次只加0.1分
9、所有的学生干部需担任一年才能加分
10、毕业年级的大创省级国家级立项按照本年计算,其他年级计入下一学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