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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大学“‘青春·蓉光’2026年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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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学生个体与先进班集体的榜样引领作用,生动展现新时代青年学子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伟业,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的青春风采,在我校树立学生学习和班级建设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风学风,根据《成都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成都大学“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2026年“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推选名额

十佳大学生名额:1

十佳班集体名额:1

(三)时间进度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25日之前

(四)材料提交

详见附件12026年“双十佳”评选所需材料清单
 
提交邮箱: 2198508564@qq.com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核有关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88423065

学校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55384616008

监督邮箱:XSC_szk@cdu.edu.cn



申请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进入QQ群聊:1084011296


一审:陈汉成

二审:程敏

三审:卢煦

编辑: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