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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住校学生办理走读事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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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40号)和《成都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修订)》(成大学〔202160号),本着学生自愿申请、家长知晓并同意、学院审批通过的原则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走读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3级、2024级和2025级有走读需求的住校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学年中途不予办理走读申请,学年中途不得办理返校住宿。走读申请条件详见《成都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修订)》第三章的具体规定。

2026-2027学年走读申请(20267-20276月期间不住校),本着学生自愿申请、家长知晓并同意、学院同意并审批的原则进行办理。

二、办理时间

1.2026615日—21日,提交相应材料。纸质档:附件1、附件3、附件4。电子档:附件2

2.2026623-719日,申请走读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宿。

3.2026720-24日,学生处按程序向学校财务处报送走读学生相关数据和2026-2027学年住宿学生住宿费用标准。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档:“成都大学住校学生办理走读申请备案表”(附件1)、成都大学走读学生健康与安全注意事项暨承诺书(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明材料(附件4)。纸质档均打印一份。

2.电子档:2026年住宿学生申请走读办理汇总表”(附件2

3.提交方式:纸质档,家长签字同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交到88203王琼燕老师处。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537887429@qq.com

四、其他说明

1.学生本人将“成都大学住校学生办理走读申请备案表”(附件1)、相关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走读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纸质材料提交至辅导员(班主任)处审核,学生本人应对申请的内容和监护人的签字真实性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签字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审核;若经过审核不具备走读办理的条件,则由辅导员(班主任)向其说明情况并退回。

2.宿舍楼栋按流程办理走读学生的公物检查、寝室房卡权限取消和住宿费用核实等退宿手续,涉及公物赔付的需在赔付后完成退宿手续,退宿手续办妥后,须在2026719日前搬离学生宿舍。办理走读的学生不得占用寝室房源。学生处按程序将走读办理学生信息报后勤处和财务处备案。

3.学院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规定,做好学生走读手续的条件审核、申请审批、资料存档等工作。


师范学院

2026615



一审:王琼燕

二审:程敏

三审:卢煦

编辑: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