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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专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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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和奖励在2025—2026学年度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专科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

二、本专科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时间任职不少于一学年;参评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和任何处分,素拓满4分。

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请参照《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分细则》(附件1)提交材料。

先进班集体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2)、《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8203王老师处。提交时间10月12日中午12:00之前。

(二)名额分配

校级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图)


先进班集体名额:5

先进班集体排名成绩计算方式为:材料分数 *60%+现场答辩成绩*40%

(三)时间进度

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

班主任审核时间:10月13日

(四)申请流程

步骤一:学生登录ISP填写,提交班主任审核。

步骤二:班主任登录ISP,进行线上审核,再提交学院审核。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三)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四)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四、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8423065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

申请荣誉称号的同学进入QQ群聊:1108890909

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长进入QQ群聊:1129485300


一审:王琼燕

二审:程敏

三审:卢煦

编辑: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