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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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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在校内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道德风尚,依据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2020年“成都好人”候选人校内推荐工作,力争推选出更多事迹过硬、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成都好人”“四川好人”“中国好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关注奋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和保障经济社会恢复良好运行的我校医护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密切围绕成都城市经济创新提能、大运会筹备、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挖掘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推荐标准

按照中央、省文明办工作部署,“成都好人”应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新时代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信友善、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抗击疫情一线、助力疫情防控以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且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科学性。候选人推荐材料按以下五类别划分:

(一)助人为乐成都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主动无私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二)见义勇为成都好人:近2年来,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区(市)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个人(需附相关文件材料)。

(三)诚实守信成都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长期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

(四)敬业奉献成都好人:长期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成都好人:长期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顺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渠道

(一)推荐时间

2020年“成都好人”候选人推荐评议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各班级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成都好人”候选人相关材料推荐至院级宣传部。

(二)材料要求

1. 候选人材料应按类别推荐报送,分类要准确,详细事迹材料突出该类别事迹的典型性。

2. “成都好人”候选人材料包括:《“成都好人”候选人推荐审核表》、3000 字事迹材料、红底免冠标准照电子版原件、与事迹相关生活或工作照片 5 张(1000 像素以上)。

3. 推荐班级要对候选人事迹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候选人政治表现及现实工作生活表现情况。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不能以工作要点或工作总结的形式进行简单记录,须对候选人事迹中的感人故事进行深度挖掘采写,要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推荐方式

各班级每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发送至宣传部熊萍2954760579@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拓宽推荐渠道,调动参与性。主动深挖、精心打磨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积极推荐身边先进典型。校团委将充分整合各部门各学院推荐材料,每月推荐至上级团组织参评“成都好人”。

(二)注重事迹宣传,扩大影响力。全面强化互联网思维,及时发布“成都好人”推荐、宣传和评选等最新信息,加强互动,不断增强“成都好人”的多样性和时代感,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三)加强教育关爱。加强对“身边好人”的教育和关爱,及时跟进“身边好人”状况,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2020年3月21日

d附件1“成都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撰稿要求.doc

d附件2“成都好人”候选人推荐审核表.doc

附件1:d附件2“成都好人”候选人推荐审核表.doc  (35.50k)[下载]
附件2:d附件1“成都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撰稿要求.doc  (25.50k)[下载]

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