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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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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20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20 年,活动将继续提供全省各级各类实习岗位,进一步引导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二、活动主题
      
青春逐梦·拥抱未来
三、活动对象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0 逐梦计划活动主要面向成都大学川籍学生,并根据现长期居住地情况进行报名。
四、活动平台
      
活动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进行,所有岗位均通过逐梦计划平台公布,由学生和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岗位和对象。活动于6月至9月集中开展,平台全年开放,9 月以后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五、推进步骤
(一)线上注册(20206月至7月)。大力宣传,鼓励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注册。
(二)岗位发布(20207月底前)。各用人单位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在线发布实习岗位,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20207月底前)。学生登陆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确定实习对象。
(四)上岗实习(20207月至9月)。双选成功,双方达成最终实习意向后,实习学生方能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实习单位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五)实习鉴定(20208月至9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学校团委保留的实习鉴定材料请参与实习同学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04校青协办公室)。
(六)活动总结(2020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开展情况,评选先进典型。
六、注意事项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要将站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大学生就业的高度,将逐梦计划纳入大学生就业服务总体安排, 广泛宣传逐梦计划活动内容,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
    
(二)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严肃、诚信填报选择岗位。对于双选成功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需要个人提交书面说明、由辅导员同意(签字)、校院团委确认(盖章)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
    
(三)重视安全教育。疫情期间,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实习学生切实遵守用人单位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工作。对参与逐梦计划的同学进行定期的回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强化管理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实习管理,在活动期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积极协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形成岗位的长期对接渠道,助力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局。

 

注:签订了实习协议的同学请加qq群:1132768661

                                  

                共青团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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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20年逐梦计划操作手册(学生版).doc

d逐梦计划平台二维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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