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2名,“十佳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2个名额。“十佳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必须是从师范学院9个先进班集体中推选。
(三)时间进度
“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
1、学院初审推荐(10月13日-10月19日)
2、校级风采展示(10月31日)
3、校级评审大会(11月7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作好本学院候选人、候选班级的评审大会工作,利用这个时机,最大限度的彰显学生优秀典型人物和班集体的教育作用。每个学院的评审大会时间、地点需报学生处备案。
2、学院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院“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具体推选名单以及事迹材料(主要用于网络投票网页制作)。候选人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1000?2000之间。
3、在校级风采展示环节,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作好本学院“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各项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网络投票。
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