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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工作】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十佳大学生、先进班集体等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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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9—2020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师范学院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0级新生除外)

二、校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本条件:

  1. 评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者,学年成绩(除选修、形势与政策、体育、实习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即智育分数)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0%

  2. 评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30%

  3. 专业技能达标,体育成绩合格,且上一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校级奖学金等级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产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一致时,成绩高则排名靠前。

     

    (二)名额分配

    师范学院各年级各专业方向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阶段:10月20日—10月22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3日—10月30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6日—11月19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申请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请于10月22日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2.各班班主任请于10月26日之前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师范学院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时间进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20日—10月22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3日—10月30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6日—11月19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申请人(各班级通过推荐后的名单)请于10月22日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2.各班班主任请于10月26日之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四、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推荐 8个班级参加校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其中前两名参加校级“十佳班集体”的评选(十佳班集体评分细则见附件3)。

    (三)时间进度

    1、报名:10月21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申报材料及《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到学工办8203杨礼老师处。候选班级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1000—2000之间。成绩构成:材料成绩60%+现场展示40%(现场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12日—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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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级风采展示(1120日)

4、十佳先进班集体校级评审大会(1130日)

五、“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在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前两名毕业班学生参加校级“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三)时间进度

1、报名:10月26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到学工办8203杨礼老师处,候选人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1000—2000之间。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1月2日—11月4日。

3、校级风采展示(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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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佳大学生校级评审大会(11月23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要认真作好本学院候选人、候选班级的评审大会工作,利用这个时机,最大限度的彰显学生优秀典型人物和班集体的教育作用。

2、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8423065、84616872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