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等环节,共评选、产生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55人,含差额2人(附件1)。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下午17:00前向师范学院学工办反映,监督电话:028-8842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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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