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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21 学年阳光形象大使评选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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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是引领风气之先的社会力量,未来属于青年。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新时代中国青年要坚持积极取向,传递积极力量,担负时代 赋予的使命责任。为彰显成大学子拼搏探索、共担风雨、共享阳光的青春风采,营造和 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和心理环境,我院拟依托校园心理文化建设宣 传活动及学生心理工作者团队建设,深入到各年级、各班级,评选阳光形象大使。具体名额如下表:

 

一、阳光形象大使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 优秀心理工作者及心理委员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 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履行大学生应尽的义务,遵守校纪法规,无任何违纪 情况。

2、乐于助人,关心同学,在成长过程中爱己助人。

3、工作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积极组织 学院、班级的心理素质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4、掌握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积极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学习 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

5、获得优秀个人、优秀心理委员者优先。

 

(二) 各学院推荐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优秀选手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履行大学生应尽的义务,遵守校纪法规,无任何违纪 情况。

2、乐于助人,关心同学,在成长过程中爱己助人。

3、敢为人先,积极上进,甘于奉献,个性阳光。

4、责任心强,团结同学,明礼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能积极地影响周围同学。

5、 自强自立、积极乐观,进取心强,善于学习,勇于创新。

6、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优秀选手应获得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颁发的优 秀奖及以上的奖项。

 

二、评选办法

 

(一) 学院推荐及心理委员评选办法

1、学院初评

学院推选名额及心理委员由学院进行初评、初审,按照一定比例推举 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

2、学校评审

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学院心理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 对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评选,并选出阳光形象大使。

(二) 优秀心理工作者评选办法

由各校级组织根据要求以一定比例报送优秀心理工作者参与初评, 初评后由学校组织的评审委员会选出阳光形象大使。

(三)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优秀选手

参与并获得有效证书的优秀选手自行报名参与初评,由心理健康教 育中心进行初审、初评,并以一定比例报送优秀选手,初评后由学校组织 的评审委员会选出阳光形象大使。

 

三、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2、颁发获奖证书。

 

、截止日期

本次评选截止日期为 2021 11 1 日。

 

 

师范学院

20211020

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