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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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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5 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精神与《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无挂科);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原则上要2025-2026学年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者“困难”等级);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分三个档次:①双项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②单项排名进入前10%(含10%),③智育和综测均位于前10%-30%。如果前30%无符合条件人选,可扩大至排名前40%。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24-2025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以上表彰奖励。

1.在具体评定时,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内(或同方向)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优先评定,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方向)分配名额,则按照同年级同专业(或同方向)智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评选出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2.若符合双10%的学生评选完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方向)还有剩余名额,则考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同学,在评定时单项排名进入前10%的优先,两项均位于前10%—前30%之间时,以同年级同专业智育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即智育成绩越高排名越靠前;若智育成绩一样,则参考综测成绩,综测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智育和综测成绩均一样,则参考获得表彰奖励档次,第一档表彰奖励获得者优先。

3.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以综测排名百分比靠前优先。

4.如以上方式还不能选出则视情况参与现场答辩由评委打分取得分高者。

我校校级表彰奖励划分为两档。在具体评定时以第一档优先,如获得第一档校级表彰奖励的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人数达不到总名额时,可将评定范围扩大至第二档,由符合第二档条件的同学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三、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四、奖学金名额

师范学院1名。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0月28日-11月2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加入QQ群:1044223281/并填写在线表格报名)。

(二)学院评审、公示

11月3日,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并公示。

(三)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汇总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11月7日-13日,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内容

(1)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申请情况(申请表详见附件1);

(2)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2)。

(3)国开行贷款合同或app截图。

六、申请要求

纪律要求:虚假填报,取消资格并按学生手册相关条例给出处理。

时间要求:因时间紧张,请各申请人务必于11月2日9:00前完成加群(QQ:1044223281)申请。联系方式:88423065。

一审:彭俊

二审:李建波

三审:蒲永明

编辑: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