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图/蒋卫东文/蒋卫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财科教〔2020〕8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号)和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于10月19日上午,师范学院召开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以及学工办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议依据《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学院2019-2020学年和2020-2021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困难等级评定等信息资料,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进行认真审核,最终通过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61人,含差额1人;2020-2021学年45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含差额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