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65期)师范学院分党校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党员教育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记党的性质宗旨,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的强大力量,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30日
2.地点:群内发布
三、培训内容
(一)新生入党启蒙教育。针对2024级新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普及党的基本知识。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分党校为主阵地,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等。安排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总学时应不少于18学时,本期培训班专题讲座为4次(专题三、四、五、六)。除专题讲座外,结合本学期培训总体要求,开展学员论坛、实践活动等。
(三)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以思想入党为重点,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分组讨论等方式,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党性修养与时代要求等为重点,加强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的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争取早日从组织和思想上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学员,原则上在本学期之前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为3次(专题八、九、十)其余安排红色观影、实践参观、分组讨论、学员讲坛等。
(四)党员教育。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在运用“学习强国”“蓉城先锋”等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的基础上,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参加1次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各支部自行组织)
(五)专题教育。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党员教育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相关专题教育。专题教育的组织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专题教育形式和内容,由各分党校确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3〕1号)文件要求,党组织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为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团员青年上1次党课。
四、工作要求
(一)丰富方式方法。坚持集中培训,我院分党校在学校授课专题的基础上,将继续通过组织专家学者作报告、领导干部讲党课、先进事迹宣讲、案例分析、现场观摩、集中观看视频资料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和集中培训。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师生特点,确定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
(二)考核形式
入党积极分子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发展对象的考核由各分党校结合学员培训日常表现(10%)、理论考试(40%)、面谈考核(50%)等方式进行。党员教育的考核按照成都市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优要求
培训期间,按照学员培训投稿、日常表现、课堂签到、活动参与度、考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优秀学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请各班本学期推选出来的积极分子,尽快加入65期积极分子培训QQ群:647274104;请符合发展对象培训条件的积极分子加入65期发展对象培训QQ群:864358718
中共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委员会
中共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委员会分党校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