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推动跨文化学习交流,全面提升学生的国际语言能力与水平,鼓励全体学生积极融入教育国际化、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激励更多学生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扎实提升学生出国交流率和深造率,学校决定开展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度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见《成都大学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时间进度
(一)学院宣传、学生申请阶段:11月24日—28日
所有材料请仔细阅读《成都大学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内的雅思考试成绩单及雅思考试缴费发票复印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放弃。
并填写《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班主任填写意见后将所有材料交到学工办确认并签字后才算完成(学院截止收材料时间为11月29日上午11点,下午将进行学院公示)。
(二)学院公示阶段:11月29日—12月1日。
(三)学校审核、公示:12月2日—12月10日。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
(三)同一学年内,获得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学校单项奖学金。
(四)在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五)申请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中所附支撑材料的界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四、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监督电话028-88423065
监督地点:师范学院学工办8203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