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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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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廉政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我院教职工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明确地位和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度。每年和每学期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政工作要点和学院领导班子年度任期目标,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每学期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
2、建立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院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这三个层面,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有关党风廉政方面内容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进行有益的探讨,丰富学习内容,做到学习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不断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实际效果。
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制度。按照院班子工作分工情况,分口子进一步加强责任人和责任对象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要求每学期责任人和责任对象之间的谈心交流不得少于2次。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网络,确保责任到人。
4、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决策制度。根据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要求,原则上每月底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发展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避免和防止个人说了算。
5、院班子之间交流和沟通制度。学院党政领导经常和及时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不断增进学院领导班子之间的了解,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6、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如财务工作制度、自筹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外交往和接待制度等。使领导干部工作更加规范,同时也便于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7、听取群众意见制度。院班子成员除了加强与自己所在的口子联系外,还要经常深入到教职工中去,经常听取教职工对学院和本人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并努力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学习中的实际困难。
8、学院党政要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融入学院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保证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进步取得新的成绩。
9、党风廉政建设中着重注意以下八条:
第一、认真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二、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三、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四、坚持民主生活集中制,实行政务公开
第五、严禁党员干部收敛有价证券,转帐支票及礼金、礼品
第六、禁止党员参与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严禁党员干部公费宴请及旅游
第八、禁止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中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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