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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关于学生请假的相关规定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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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须提前以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班主任,事后补交《申请单》(附医院诊断证明);
    2.
因其他身体不适等情况,且未到医院就诊,由班主任酌情而定是否准假。

可事后补假,但需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对学生回家的批假申请,仅限于家中直系亲属病重、去世的,其他事由原则上不得准假。

可事后补假,但需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校外考试

资格证考试、
驾校考试等

仅考试当天准假

事后不补假

校外办事

身份证、户籍等

1.证件办理所在机构仅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办理的;
    2.
根据办理所在地离学校的远近批准准假时间段。

事后不补假

校园活动

 

由学生党支部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审核是否同意准假。

事后不补假

校内考试

补(缓)考
重(补)修考试

班主任依照补考安排情况准假

事后不补假

        备注:

        1.法定节假日前后,一律不同意学生请假,除上述特殊理由外。

        2.以上未尽事宜,由学工办审核是否同意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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