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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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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课程负责人、各位导师:

为做好本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公共课考核

研究生全校性公共课程考核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的安排进行考核。

二、专业课考核

(一)核心主干课考核安排

本学期核心主干课考核安排在第18周进行,涉及2023级《教育研究方法》1门课程。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本门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考试课程一般采用试卷考试,请任课教师准备两套难度相同的A/B试卷(A/B试卷重复率不能超过20%),同一课程近三年内试题的雷同率不超过20%。如采用开卷考试,任课教师还需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附件1),该表同考核材料一同归档。

(二)专业课程考核安排

本学期各年级所开设的专业课程考核方式均为考查。

考查方式采用试卷方式考核的,要求与考试课程一样,学院不再统一集中安排,全部在第18结束前完成考核。请任课老师自行安排考核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备查。

考查方式采用课程论文、课程作业等考核的,任课教师在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的同时,需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考核命题模板》(附件2)的要求,结合课程教学大纲限定选题范围或者确定几个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避免脱离课程内容随意选题,同时明确论文要求。

(三)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安排

1.2022级教育研习考核安排

本学期的教育研习于2024617日结束,研究生须在各领域研习工作总结会前完成教育研习成果的整理,并按照《成都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习成果集》(附件3)要求装订成册,成果集内容参照《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第四学期教育研习工作方案(修订)》(附件4),由导师签署意见,评定成绩后提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2023级教育研习考核安排

本学期的教育研习于2024617日结束,研究生须在各领域研习工作总结会前完成教育研习成果的整理,并按照《成都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习成果集》(附件3)要求装订成册成果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听课记录、参加研习单位本学期教科研活动记录、个案观察报告/调查报告、针对研习中观察到的教育教学现象或发现的问题梳理文献形成的文献综述、初步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研究思路等。成果集由导师签署意见,评定成绩后提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出题及制卷工作

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命题(模版见附件5),2024614日前将命制好的试题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卷。所有命题人员和制卷人员应严格进行命题和制卷,做好保密工作。

四、阅卷、成绩登记和考核材料的保管

(一)阅卷:以试卷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15天内完成阅卷工作,并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单;以课程论文/作业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202477日前完成论文/作业评阅工作及成绩登录工作,评阅要严格、规范,应写出书面评语,评定成绩,并签名确认。研究生须严格按照教育硕士期末作业装订要求,期末论文/作业均须加装封面并胶装,若不符合规范退回重新装订。(参见附件6

(二)成绩登记:阅卷完毕,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提交,打印成绩单,签字后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作业归档学院。(成绩录入及打印方法见附件7

(三)考核材料的保管:考核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保管,以备在研究生中期考核、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点评估等工作中使用。在相关的审核中,凡无原始考核材料者,均不承认其学分。

五、缓考、补考与重修

(一)缓考:所有研究生均须按时参加考核,原则上不受理缓考申请。确有特殊情况者,至少提前3天提交书面申请(参见附件8),公共课缓考由研究生处审批,专业课(含实践课程)缓考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告知任课教师或导师。

(二)重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课时不足,即请假超过总课时的1/3、旷课超过总课时的1/4者,该门课程须重修。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试课程考试须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考试时研究生证和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检查。

(二)各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诚信教育,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杜绝作弊、抄袭现象发生,保质保量完成考核;凡违反考核纪律的研究生,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管理办

2024年6月6日



编辑: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