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创业团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师范学院响应成都大学号召,启动第十一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成都大学2021年9月30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赛项目基本要求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四川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只能报名参赛1个项目(校赛除外)。鼓励跨学校和跨学院申报,对于跨校、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省级比赛报名截止后,省级比赛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全国决赛的参赛团队人员报名信息,将另行通知。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赛事安排
(一)项目分组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对应设置五个组别。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B组.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享、共融,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10.10-11.14)
通过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引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的实践活动,将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激发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2.参赛报名阶段(11.15-11.22)
参赛团队填写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2)、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4)、项目介绍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为20页以内PPT,转PDF格式),将上述三份文件以“学院名+项目名+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于11月22日前发到2101523426@qq.com,并于11月15-22日14:00后登录大赛官方平台完成申报(申报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3.校级评审阶段(2021年12月上旬)
学校评审注重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观念表现。通过立项方式给予经费支持项目后续开展。
4.项目培育阶段(2022年1-3月)
学校在立项项目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营。立项项目在培育阶段需提交项目结题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全国省级竞赛(2022年4-10月)
原则上将从成都大学第十一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项目中选拔优秀项目推荐至省赛。同时欢迎各学院推荐潜力创业计划项目和优秀社会实践创新项目。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作品奖:参照《“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参赛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立项作品总数的8%、12%和20%。
(二)组织奖:竞赛以学院(所)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一至第三名的学院(所)。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3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三)开拓之星:竞赛设立“开拓之星”,授予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表彰长期支持、指导学生参与“开拓杯”竞赛的专业教师。
共青团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