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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试行“导师制” 具体落实“创先争优”结对帮扶(图)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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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消息(学前教育学院  供稿)“根据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师生、奉献社会工作。”是学前学院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之一。为了践行全体党员的承诺,学院试行“导师制”,每一个老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都必须担任5个学生的导师,具体负责这5个学生的专业指导、 学术引导、品德培养、就业指导,对学生实行全方位的教育呵护,得到学生好评。

    本学期开学,学前教育学院就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导师制领导管理小组,学工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学院在一年级学生中全面实行导师制,原则上各年级每5名左右学生配备一名导师;导师的工作周期为委派时起至所带学生毕业。

    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专业指导。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方向选择,专业目标和职业范围、专业知识结构体系和各课程之间及其与相关学科、专业之间的关系等的指导、专业发展动态情况、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技巧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导师还要对学生进行学术引导。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导师在品德培养、就业指导方面也要给予学生影响。要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学生,要配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诚信明理教育和文明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解除思想上的困惑,排除心理上的障碍;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职业规划,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择业就业做好准备;利用自身优势和掌握的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为保证导师指导的针对性,学院要求导师的指导应该具有分阶段性。一、二年级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学生逐步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帮助学生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完成由中学向大学的转变;帮助学生实现由被动型学习向主动型学习的转变;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专业思想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结合各专业的课程结构及特点,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合理制定选课计划,并提出具体意见。要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要指导学生积极参与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同时注意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并与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以便及时处理。三、四年级学生导师主要职责是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为学生顺利走向社会提供支持,比如:研究生备考;对学生谋职的全过程进行关注和就业实践的指导,并提供各种可能的帮助;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

   学院对导师的工作方式和考核办法进行了具体而规范的要求。试行一个月来,师生反映很好。学院还将根据导师制运行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相关工作环节及要求进行调整,真正让导师成为学生专业指导、 学术引导、品德培养、就业指导的良师益友,给予学生全方位的教育呵护。

   (编辑 陈明慧 责编 练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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