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文/图 李建波)5月14日下午14:00,师范学院在08507举行了教育思想大讨论博士论坛,特殊教育系卢悦博士和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佘勇博士应邀在博士论坛上就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和二级学院的治理进行了专题探讨。
卢悦博士作了题为《普通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培养》的主题报告。她首先介绍了融合教育产生的背景、发展的现状及未来趋势,“融合教育”指的是将身心障碍儿童和普通儿童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它强调身心障碍儿童正常化的教育环境,而非隔离的环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合并为一个系统。融合教育不仅意味着实现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利,还意味着学校要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融合,需要回归教育,回归儿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权的尊重,“随班就读”的融合教育已经逐步成为一种趋势。
怎样才能更好地推进融合教育?培养融合教育师资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途径。目前,融合教育存在很多的困境,而师资的配备不足是开展融合(全纳)教育的核心阻力。因此,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就成为有效的解决之道。作为师范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来讲,一直都在为培养合格特教师资作努力。近年来,随着融合教育趋势的加大,培养普通教师的融合教育素养,对有效应对幼儿园、中小学日益增多的特殊儿童的教育提出了迫切需要。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师范学院逐步实现了在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特殊教育导论》课程,让师范专业的学生掌握一定得特殊教育的知识、培养一些专门的技能,使得融合教育的思想得到推广。同时分专业设置了教学大纲,注重实践教学和操作技能的训练,从而让普通教师成为特殊教育的主体和核心,以支持每一个儿童的发展。
佘勇博士作了题为《二级学院内部治理现代化——框架及改革趋势》的主题报告。佘勇博士首先介绍了问题的缘起,为什么要探讨这样的问题?作为学校教育思想大讨论,就是要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而当前二级学院的治理存在明显的困境,二级学院作为高校管理下的主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随着教师权利意识的觉醒,教职员工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被管理者,而是学院发展的治理主体,是一个真正的参与者,这也是高校民主的重要体现。因此,高校在处理与二级学院的关系时,更需要从管理走向治理。
治理,是指多元主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合作互动,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作为治理,具有如下特征:权利主体多元化,不仅有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员工,还有广大的学生;权力的性质、来源、运行的向度都与管理有着明显的不同,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多元主体的参与,不同主体之间存在着高度的信任,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有着趋同的文化信仰和依存度。二级学院内部治理现代化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核心,其目标指向是“善治”,其路径是需要通过改革调整和重构大学内部校院之间的关系,充分赋予学院主体地位,要理顺学院权利体系,加强学院民主治理,完善民主监督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大学治理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