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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举行教育专业硕士论文写作专题交流活动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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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消息(文/韩爽 范勇  图/李建波)2019年4月16日下午,关于教育专业硕士论文写作的专题交流活动在师范学院8507教室召开,教育硕士学位点小学教育领域负责人陈大伟教授担任主讲人,学位点负责人刘先强教授、部分研究生导师、助理导师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活动。

陈大伟教授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3月26-28日在杭州师范大学举行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小学教育领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研讨会的精神,从全国教指委副秘书长吴刚对教育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标准解读入手,结合其个人多年的研究经验,和与会人员进行了分享、交流。

陈教授指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明确专业硕士论文的定位,应明晰“课程学习”“教育实践”“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学习内容体系中的关联与统一。随后,陈教授解读了专业硕士论文的类型和基本要求,对“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四种论文基本形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活动过程中,陈教授重点围绕专业硕士论文的整体性要求进行了交流。他提出,专业硕士论文要体现实践性、真实性、一致性和规范性:选题实践性可针对相关领域的“教”“学”“课”进行,让选题来源于实践,服务于教育教学实践;过程的实践性强调在实践现场做研究,专业学位论文是做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成果的实践性则要体现对理解和改造实践有帮助。论文的真实性要反映在过程、对象、工具、方法、资料和数量等方面,要持之有据、言之有据、言之具体。论文的一致性则表现为“关键词及运用的一致性”“研究基于一定框架”“问题、针对问题的方法、结果、结论的自洽和一致”“论文结构、体系(目录)的内部一致性”“图表和文字的一致互补”。关于论文的规范性问题,陈教授主要结合杭州会议上吴刚、查永军、章勤琼等专家的观点进行了解读,尤其对摘要写作的规范提出了建议。

最后,陈教授就我院专业硕士论文的时间安排提出了自己的构想,希望通过加强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校内盲评等过程规范和提高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质量。

    通过陈大伟教授的交流分享,使研究生们更加明确了如何处理好课程学习与教育实践、毕业论文写作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了自己的研究目标,对细化自己的研究计划,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在实践开展研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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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