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依据《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成大委组〔2019〕16号)的相关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师范学院2019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将于2019年12月上旬进行,请各党支部在12月10日前完成支部党员民主评议(评定等级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民主评议过程,但不评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正式党员20%。学生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少于5人的,推选1名优秀共产党员。
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请每位党员同志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总结一份,由各党支部自行保存,必要时进行抽检。
民主评议结束后,请将“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17:00发与党政办李建波老师处。
特别强调:党员民主评议应严格依照程序: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党支部最后决定,并且要求做好过程详细记录。
中共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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