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近日已启动,为积极开展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三、报名条件
1.成都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活动安排
(一)各班级分团委寻访推介阶段(10月31日-11月13日)
各分团委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各学院(所)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学院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11月8日下午5:00前择优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大学生自强之星”至学院分团委,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提交至邮箱2723438035@qq.com,请注明文件名称为班级+姓名+2016自强之星。各班级分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①所推荐同学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附件一) ②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学院(所)分团委推荐汇总表(附件二)。
(二)学校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12月5日)
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将从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学校将对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候选人的真实事迹情况评选出综合排名前5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团省委。
五、表彰奖励
全国获奖者奖励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师范学院分团委联系人:符丹丹 电话:88423065
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doc.doc
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学院(所)分团委推荐汇总表.xls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