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指导教师及12级本科毕业班同学:
根据学校教务处对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及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安排,现将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答辩时间及地点:
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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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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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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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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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日下午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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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8307,08308,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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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名单及答辩地点请见附件一
二. 答辩工作要求:
1.各指导教师应按《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的规定,严格按上报的答辩时间组织答辩,确保答辩质量。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获得答辩资格。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生的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参加答辩的同学根据分组安排,提前将PPT(陈述时间控制为5分钟内)存入答辩所在教室电脑里,并仔细检查是否可以正常放映。
3.答辩开始后,学生本人陈述(陈述时间控制为5分钟)。
4.在答辩过程中,主答辩教师应要求每一位学生至少回答2-3个问题,由答辩教师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对答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每位同学答辩总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6. 根据有关评分标准,答辩小组成员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分,再汇总成学生答辩总评成绩,答辩小组成员必须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7. 学院答辩委员会依据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学生答辩成绩按照4:3:3的比例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其中,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为“良好”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45%。
8.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同学,按指导老师意见整改后,需参加第二次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请各组答辩学生组长提前到教务办领取答辩记录表,并负责记录答辩现场情况。
10、每组第一位答辩教师为教师组组长,请各位组长提前到教务办领取答辩评审表,并安排教师做好记录。
附件一:2016届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学生名单.xls
师范学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