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全体本专科学生:
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对各年级、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30日,若有不符合认定程序、认定材料弄虚作假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师范学院学工办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28-88423065
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本专科学生困难认定公示表.pdf
2020年9月25日
编辑: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