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专业代码040107)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04年,其后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统筹整合多所市属师范院校合并而来,于2006年整体并入成都大学,人才培养史超过百年。2006年,开设本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办学地点在成都大学十陵校区。2010年,获批省级特色专业,2016年立项省级卓越教师培养项目,2017年获批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2017年获授权招收教育硕士,2020年获批“双万计划”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在川为本科一批次招生专业,年招生规模在150人左右,截止2021年在校本科学生数量为821人。现有专任教师46人(不含公共课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占比65.22%,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硕博士学位教师占比76.09%。作为省内办学历史悠久、财政支持力度大、师资队伍完备、校友资源富集的小学教育本科专。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服务属地校城融合、涵养情怀践行师德和立足实践注重能力的专业特色。
二、培养目标
(一)目标定位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成都、面向四川、辐射西部,培养师德优秀、学识扎实、能力过硬、素质全面,能够胜任小学数学或语文教学及班队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小学骨干教师。
(二)目标预期
目标1:师德修养。遵守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小学教育事业,成为“四有”好老师,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
目标2:综合素养。人文、艺术、社会和自然科学等素养较为全面,表现良好。
目标3:专业学识。具备从事小学语文或数学及班队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掌握教育理论知识和综合育人、教育教学经验相关的实践性知识。
目标4:专业能力。具有很强的学科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育人工作得法,取得学生的信任,与家长建立教育合作伙伴关系。
目标5:发展潜力。扎根小学教育,注重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善于反思教育教学,成为所在学校的骨干教师。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结合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制定如下毕业要求:
(一)践行师德
1.师德规范
1.1【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树立教师职业理想,立志成为“四有”好老师。
1.2【立德树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理解立德树人内涵,认同立德树人理念,掌握立德树人基本途径与方法。
1.3【师德准则】有依法执教意识,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同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教育情怀
2.1【职业认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教意愿,认同小学教育的意义和价值,认同小学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要求,认同自身对教师职业的选择。
2.2【关爱学生】促进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富有爱心,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3【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尽心尽责,能履行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等岗位职责,有责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
2.4【自身修养】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教学相长,为人师表。
(二)学会教学
3.专业知识
3.1【教育知识】掌握小学教育基本原理与规律,掌握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了解学习科学相关知识和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动态。
3.2【学科知识】掌握主教学科(数学或语文)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其他学科基本知识。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实践、小学生生活实践的联系。
3.3【通识知识】具有一定的人文、艺术、社会、自然科学和信息技术等基础知识。
4.教学能力
4.1【掌握技能】具备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等基本教师技能,掌握信息化教学设备、软件、平台及其他新技术的常用操作等基本技能。
4.2【教学设计】能科学编制教案与学案:准确理解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研读教材,把握学情;确定恰当的学习目标,合理选择学习资源和教学方法;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安排教学环节;设计比较科学的教学评价方案。
4.3【教学实施】较好地实施教学设计,能根据小学生课堂反应动态调整教学方案。运用多种方法引导小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能有效运用教学组织管理方法,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4.4【教学评价】树立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评价理念,具有作业设计和习题命制能力,能初步运用增值评价,合理选取和运用评价工具,有效运用评价结果。
(三)学会育人
5.班级指导
5.1【德育能力】确立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小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小学生品行养成特点和规律,树立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的意识。
5.2【班级管理】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参与实践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相应能力与经验。
5.3【家校协作】树立家校合作育人的意识,能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进行沟通,掌握家校协作的基本方法,具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技能。
6.综合育人
6.1【育人理念】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树立课程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的理念,理解学科育人价值,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理念。
6.2【育人实践】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少先队活动、社团活动,利用小学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四)学会发展
7.自我反思
7.1【反思改进】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改进教育教学,实现自身发展,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
7.2【学会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遵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基本能力。
8沟通合作
8.1【沟通技能】能使用符合小学生发展需要的语言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善于倾听,和蔼可亲,能与小学生进行有效沟通,能在教育实践、社会实践中与同事、同行、专家等进行有效沟通交流。
8.2【共同学习】理解学习共同体的意义,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团队协作的基本策略,了解小学教育的团队协作类型和方法,具有小组互助、合作学习能力和体验。
四、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
表1 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支撑关系表
五、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数学
专业核心课程: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政策与法规、小学班队管理、小学德育、教育测量与评价、课堂语言艺术、普通话、书法/教师书写技能(1-2)、儿童文学、数学史与思想方法、美术基础A、音乐基础A、舞蹈与形体A。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型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内实践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具体见表2。
表2 实践环节课程一览表
序号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实践课程类别 |
学分 |
学时 |
1 |
必修 |
军事技能 |
30410010 |
集中实践课程 |
2.0 |
32 |
2 |
必修 |
劳动教育 |
00400020 |
课内实践课程 |
0.75 |
24 |
3 |
必修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 |
67410051 |
课内实践课程 |
1 |
16 |
4 |
必修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2) |
67410052 |
课内实践课程 |
1 |
16 |
5 |
必修 |
体育(1) |
13410011 |
课内实践课程 |
1 |
32 |
6 |
必修 |
体育(2) |
13410012 |
课内实践课程 |
1 |
32 |
7 |
必修 |
体育(3) |
13410013 |
课内实践课程 |
1 |
32 |
8 |
必修 |
体育(4) |
13410014 |
课内实践课程 |
1 |
32 |
9 |
必修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15420490 |
课内实践课程 |
0.5 |
8 |
10 |
必修 |
现代教育技术 |
15420360 |
课内实践课程 |
1 |
16 |
11 |
必修 |
小学班队管理 |
15450530 |
课内实践课程 |
0.5 |
8 |
12 |
必修 |
小学德育 |
15450540 |
课内实践课程 |
0.5 |
8 |
13 |
必修 |
教育测量与评价 |
15450550 |
课内实践课程 |
0.5 |
8 |
14 |
必修 |
书法/教师书写技能(1) |
15440080 |
课程内实践 |
0.5 |
8 |
15 |
必修 |
书法/教师书写技能(2) |
15440082 |
课程内实践 |
0.5 |
8 |
16 |
必修 |
课堂语言艺术 |
15450430 |
课程内实践 |
0.5 |
8 |
17 |
必修 |
普通话 |
15440060 |
课程内实践 |
1 |
16 |
18 |
必修 |
美术基础A |
15450900 |
课程内实践 |
1.25 |
20 |
19 |
必修 |
音乐基础A |
15450890 |
课程内实践 |
1.25 |
20 |
20 |
必修 |
舞蹈与形体A |
15450910 |
课程内实践 |
1.25 |
20 |
21 |
必修 |
教育见习(1) |
15450831 |
集中实践课程 |
1 |
16 |
22 |
必修 |
教育见习(2) |
15450832 |
集中实践课程 |
1 |
16 |
23 |
必修 |
教育见习(3) |
15450833 |
集中实践课程 |
2 |
32 |
24 |
必修 |
教育实习(1) |
15450641 |
集中实践课程 |
4 |
64 |
25 |
必修 |
教育研习(1) |
15450661 |
集中实践课程 |
8 |
96 |
26 |
必修 |
教育实习(2) |
15450642 |
集中实践课程 |
1 |
16 |
27 |
必修 |
教育研习(2) |
15450662 |
集中实践课程 |
1 |
16 |
28 |
必修 |
微格教学训练 |
15450680 |
集中实践课程 |
2 |
32 |
29 |
必修 |
毕业论文 |
15420400 |
集中实践课程 |
8 |
128 |
合计 |
46 |
780 |
七、修读要求及学位授予
学制:基本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4-6年。
毕业要求总学分:160学分
授予学位: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要求,且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成都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