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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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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各系、各研究中心:

        为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形势和要求,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办法》)及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学科领域(专业)

       1.学前教育

       2.小学教育

  (二)遴选对象

       在遴选学科领域(专业)内,符合我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校内教师(含学校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及校外教师,具体遴选条件参见《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成大发〔2016〕35号)(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导师遴选办法》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确认条件之一的导师,可填写《转确认表》(见附件3),经转确认后,成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

       材料提交说明:1.申请人系本校人员,学校将根据相关人事、科研系统中数据进行核定,申请人无须提供支撑材料,如有未在相关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请申请人及时按人事、科研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补充、完善。2.申请人如系学校2020年新进人员或外单位人员,在我校人事、科研系统无法查询相关个人信息和科研成果情况的,则须提供支撑材料(含年龄、职称、教师资格证、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与所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授权专利等材料)。支撑材料务必按《研究生导师支撑材料目录》(附件4)顺序整理。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在4月15日(周三)12:00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至提交到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3882103032,电子邮箱:2407246449@qq.com)。

       2.2020年4月16日-19日,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材料提交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选。4月20日-24日,学位点根据《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组织开展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并签署评选推荐意见。

       3.学院整理材料,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情况汇总表》,于2020年4月27日-5月1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5月6日中午12点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

       4.经研究生处汇总,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申报说明

       1.申请表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佐证材料应齐全。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硕士生导师预选资格。

       2.为保证未来学位授权点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申报人限报一个专业领域方向。

       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开展初审工作,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不予推荐。

 

 

 

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pdf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doc

硕士研究生导师转确认申请表.doc

研究生导师支撑材料目录(校外人员等特殊情况须提供).docx


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pdf  (1,106.84k)[下载]
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doc  (71.00k)[下载]
附件3:硕士研究生导师转确认申请表.doc  (42.50k)[下载]
附件4:研究生导师支撑材料目录(校外人员等特殊情况须提供).docx  (13.51k)[下载]

编辑: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