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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公示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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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大学关于2021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要求,我院于2021年3月5日至3月17日对符合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资格的33名2018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2019级学前教育专业两年制专科免费师范生进行了培养过程性成绩审查以及笔试免试资格审查,并于3月21日进行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

经师范学院教务办以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严格审核,共有32名同学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结果为“合格”,14名同学符合笔试免试资格。现将笔试成绩、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以及是否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地点为:成都大学师范学院第八教学楼8209办公室门前。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即2021年3月24日至3月30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30日17:00之前,向师范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反映,电话:88423105、84616072。




编辑: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