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6年立项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附件1)
2.2017年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培育孵化项目(附件2)
3.2015年部分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附件3)
二、结题标准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附相关成果材料等。
成果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本都要求完整。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文体作品需提交市级以上获奖证明;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成果署名、内容等需与项目相关。若有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的结题验收报告、结题汇总表(附件4)、延期申请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XX学院2017年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联系电话:84616053。教务处不接收以学生个人为单位的结题申请。
四、注意事项
1. 2017年校级培育孵化项目不允许延期;2016年省级、国家级项目最多延期半年,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的项目,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2015年省级、国家级项目必须结题。
2.因特殊情况需变改负责人的,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与结题材料一起提交。
3. 所有项目,不论结题或延期都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予以终止,并收回已使用经费。
成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2017年度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xls
成都大学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x
成都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xlsx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x
国家级验收报告.docx
省级验收报告.docx
校级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