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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成都大学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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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17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6年立项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附件1

2.2017年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培育孵化项目(附件2

3.2015年部分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附件3

二、结题标准

结题条件.jpg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附相关成果材料等。

成果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本都要求完整。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文体作品需提交市级以上获奖证明;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成果署名、内容等需与项目相关。若有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71110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的结题验收报告、结题汇总表(附件4)、延期申请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XX学院2017年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联系电话:84616053。教务处不接收以学生个人为单位的结题申请。

四、注意事项

1. 2017年校级培育孵化项目不允许延期;2016年省级、国家级项目最多延期半年,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的项目,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2015年省级、国家级项目必须结题。 

2.因特殊情况需变改负责人的,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与结题材料一起提交。

3. 所有项目,不论结题或延期都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予以终止,并收回已使用经费。

                                               成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71012

附件:

2017年度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xls

成都大学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x

成都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xlsx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x

国家级验收报告.docx

省级验收报告.docx

校级验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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